故乡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1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勇敢的化身。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与狗狗有关的故事书——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猎犬老丹和小安的故事至今让我感动。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主人公是小男孩比利,他生活在奥沙克山区。比利从小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但这个梦想对家境贫困的他而言有点遥不可及。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比利辛苦地去赚钱。两年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感情深厚,把它们都训练成了优秀的猎手,而且还获得了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狮子搏斗,并打败了狮子。不幸的是,老丹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深情的小安则在老丹的坟墓上绝食离去。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比利和猎犬之间的深厚情谊以及猎犬对主人的忠诚,让我深受感动。原来,人和动物之间也是可以建立深厚感情的,也是可以相互帮助、和睦相处的。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狗狗吉吉,遇到困难时,它也可以勇敢地保护我。
吉吉是一只柯基犬,两岁多了,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我非常非常地爱它,还把它认作了自己的妹妹。我 ……此处隐藏10135个字……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平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