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协议离婚协议书锦集十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协议离婚协议书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1男方:*** (基本情况略)
女方:*** (基本情况略)
为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离婚理由
双方于*年*月*日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结为夫妻。经多年的婚姻生活,均感到诸多不适,因此决定协议解除婚姻关系,与任何第三人无关。
二、财产之分割
1、婚内双方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一套(*平米,市值*万),男方自愿放弃,归女方所有;
2、双方婚内共同出资购置的所有家庭物品,男方自愿放弃,归女方所有,男方私人用品除外。
3、婚内,在双方收入基础上形成的银行存款*万、购买的股票及其收益*万,男方自愿放弃,归女方所有;
4、家庭轿车一部,购买价格*万,女方自愿放弃,归男方所有;
5、本协议签定时,夫妻没有共同债务,双方均表示各自没有隐瞒之债务,也无隐瞒之财产、债权。
本协议生效后,如各自出现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均由本人负责偿还。隐瞒之财产、债权及收益,对方要求的,归对方所有。
本条款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方之 ……此处隐藏10507个字……间: 时 间:
见证人:
见证律师:
执业证号:
协议离婚协议书 篇10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还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以上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或多方民事行为。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事后一方认为并非 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种原因,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这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认定,这成为影响最终判决的一项重要因素。
讨论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首先应明确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否属于民事行为。夫妻关系要得到解除,需要法 院的离婚判决(调解)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领取离婚证。这完全体现国家公权力对离婚问题的干预,离婚问题可否由当事人以民事行为的方式予以解决?笔 者认为,在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一标准来裁判是否准许离婚。这体现离婚案件受公权力调整的特性。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律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即通俗所讲的“协议离婚”。公权力对是否离婚并不干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的,准予离婚。”可见,离婚问题是允许当事人自行解决,或者说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他们可以以民事行为的方式处理自己的离婚问题。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得到法院的离婚判决(调解),夫妻关系才能最终得以解除。这只能说明国家公权力对离婚问题的最终确认。但不能否认婚姻关系的民事特性,双方当事人有协商解除夫妻关系的“私权利”。签订离婚协议书旨在终止这种婚姻权利义务关系,具备了民事行为的全部构成要素,所以说签订离婚协议书应属于民事行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