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木工劳务合同(12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木工劳务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木工劳务合同1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加强协作,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的施工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的模板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结构形式及层数:
四、按模板展开面积或建筑面积计算: 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附带中小型工具)
六、承包范围:从基础放样挖土开始至主体工程全部施工完成的所有模板工程及支撑架体的搭设。包括:内外墙附着构件,后浇带的二次支设(如需)、二次结构项目(如阳台栏杆、过梁、封施工洞、口,放线孔吊模、门楼、屋顶装饰构件等有关所有模板工程),屋顶构筑物,施工图反映的所有预埋铁件安装,预留洞口等等。
七、承包内容:
1、木工需用材料进出场装卸、归堆。
2、工程中所有 ……此处隐藏25781个字……得打架斗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准备,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人数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否则甲方终止合同。清理出场,不再计算所完工程量的剩余金额。
三、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的经三次整改仍不能达标,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四、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非甲方原因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非乙方原因甲方中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附则
一、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等部门沟通。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推荐五名以上工人代表,每次支付工程款由所有工人代表签字方可办理。
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一、甲方有关各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